7月15日至21日,是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。为此,市经贸局、市节能降耗办公室、市三电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节能宣传活动。一是分别在柳市镇、北白象镇、乐成镇和虹桥镇举办“依法节能全民行动”节能降耗宣传周专题文艺演出;二是与乐清市妇联一起联合举办“节能减排你我同行---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”;三是与乐清市文联、乐清市法书家协会联合举办“节能杯书法比赛”。期间还展示了节能宣传彩色展版和彩旗标语50条,并分发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单行本、节能知识手册“家庭节能36计”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;赠送环保购物袋1000个、节能灯300盏。
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,让我市群众零距离参与节能互动,氛围特别浓厚,不但进一步宣传了新《节约能源法》,同时使广大群众受到了一次资源警示教育,增强了忧患意识、危机意识和责任感、使命感,自觉投身节能减排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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