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温州市经贸委关于继续开展微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乐经贸企〔2008〕10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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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单位: |
经济贸易局 |
发布时间: |
2008-09-11 |
公开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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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索引号: |
33100200000020080043500 |
公开时限: |
长期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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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经济发展事务所、各行业协会:
为进一步推进微小企业培育工作,现将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《关于继续开展微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温经贸中小企〔2008〕164号)转发给你们,希望你们根据文件要求,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,于8月13日前将附件1、附件2表格上报至乐清市经贸局企业(行业)科,电子版发至:wj429930@sohu.com。
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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